关于开展学院第十二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来源:  编辑:禇凌俊  时间:2021-03-26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积极推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创新意识教育,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能力,激发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思维,增强综合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1年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十二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规划精彩人生,放飞青春梦想

 二、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竞赛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暨阳学院分管领导、教务部负责人、学工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大赛由学工部主办。

 三、大赛分类

 大赛设两个类别,分别是职业规划类和创新创意类。职业规划类以培养生涯规划能力为目的,以选择具体职业就业为目标,创新创意类以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为目的,以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为导向。

 四、 参赛对象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全体在籍学生。

 职业规划类作品以个人形式申报,创新创意类项目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申报(每个团队成员不超过4人),每个作品(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大赛鼓励参赛者跨学院跨专业,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已经获得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另两项赛事金奖、一等奖等最高奖项的,不得参与本赛事。

 五、 参赛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项目)必须符合大赛的主题和范围,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相抵触;

 (二)所有参赛作品(项目)必须是原创作品或获得合法授权,不能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不能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六、大赛安排

 大赛分报名阶段、学院初赛、学院复赛、学院决赛、省级复赛决赛等阶段。各阶段安排如下:

 报名阶段(2021年3月24日-4月16日)

 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做好参赛选手的宣传发动、报名征集、赛前指导工作,认真按照比赛要求加强参赛作品(项目)的资格审查,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6日。

 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任课老师需指导1件(含)以上作品,不占二级学院复赛名额。

 (二)初赛阶段(2021年4月17日-4月26日)

 初赛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比,并择优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学院复赛,各二级学院复赛名额见各二级学院参加复赛名额分配表(附件1)。

 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在4月26日前完成选拔、推荐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A类报送《职业生涯规划书》(附件2)、B类报送《创新创意类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参加学院复赛的选手名单(附件4)。上述材料电子请发送至邮箱:1871565947@qq.com。

 (三)复赛阶段(2021年4月27日-5月7日)

 复赛只对职业生涯规划书(附件2)、创新创意项目申报书(附件3)进行评选。届时将对推荐参加复赛的选手作品纸质稿一式6份进行匿名处理,连同电子稿交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根据不同类别《书面作品评分标准》(附件5)对参赛作品(项目)逐一评分,在A类中评选出9件、B类中评选出9件作品(项目)晋级学院决赛。复赛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决赛阶段(5月中旬)

所有晋级决赛选手(团队)须将参赛作品电子版、纸质作品材料黑白打印简装一式6份、PPT电子版和项目展示板电子版〔创新创意类选做〕在决赛前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进入决赛的作品(项目)名称、项目团队负责人、指导教师原则上与复赛时保持一致。

 (五)省级复赛决赛

 2021年6月中旬至9月中旬,重点项目强化训练分别参加省赛复赛及决赛。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职业规划类和创新创意类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荣获一等奖的选手同时授予“2021年度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最佳职业规划之星/创新创意之星”荣誉称号。大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给一等奖作品(项目)的指导教师。大赛设最佳组织奖若干。各奖项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八、其他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指导培训工作,在保证参赛面的同时注重水平,积极鼓励有就业创业潜质和愿望、已进行创业实践的学生参加比赛,真正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生涯规划理念和创新创业意识的普及。同时,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锻炼本学院指导教师队伍,提升指导教师队伍自身专业水平和技能,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提升参赛作品的质量和大赛的整体水平。

 (二)未尽事项请联系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理工3319,联系人:王楚楚,联系电话:0575-87760085。



                                                                                    学工部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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