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优秀社团指导老师、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来源:院团委  编辑:徐寒建  时间:2014-06-16  浏览:

各学生社团:

为表彰在我院学生社团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指导老师、学生干部、干事和会员,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风气,更好地加强我院学生社团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优秀社团指导老师、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社团指导老师评选

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名额为5位。在2013-2014学年学生社团年检中,评比结果为优秀、良好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中产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推荐表》。

二、优秀社团干部评选

(一)评比对象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副部及以上)和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主要干部(会长、副会长)。

(二)评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较高,热爱社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扎实,敢于创新,兢兢业业,富有奉献精神,工作有实绩。

2.能有效地组织开展各项社团活动,在所在社团、部门中真正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社团活动组织过程中作出过较大贡献。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4.参加社团工作一年以上。

(三)评比办法

1. 社团联合会推荐名额原则上按照干部总数的20%确定。社团联合会 “优秀社团干部”的评比采取民主评议和主席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人选,将选出的优秀社团干部名单和主要事迹(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报院团委审定后,统一公布予以表彰。

2. 学生社团推荐总名额原则上为学生社团总数的30%。星级社团主要负责人为优秀社团干部当然推荐人选,年检不合格的社团取消其推荐资格。“优秀社团干部”推荐人选产生后由社团挂靠单位把关,院社联将选出的优秀社团干部名单和主要事迹(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报院团委审定后,统一公布予以表彰。

(四)其他

在优秀社团干部的评比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此类情况,即取消“优秀社团干部”资格,所在组织要作出检查。

三、社团工作积极分子评选

(一)评比对象

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事和登记注册的各学生社团会员。

(二)评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道德情操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心社团工作,积极参与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4.参加社团工作一年以上。

(三)评比办法

1.学生社团联合会推荐名额按照干事总数的15%确定。社团联合会执行机构“社团工作积极分子”的评比采取民主评议和主席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人选,将选出的社团工作积极分子名单和主要事迹(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报校团委审定后,统一公布予以表彰。

2.“社团工作积极分子”具体人选由相应社团按照注册会员总数1%的名额落实推荐。精品社团为“社团工作积极分子”当然推荐单位。年检不合格社团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社团工作积极分子”候选人产生后由社团挂靠单位把关,院社联将选出的“社团工作积极分子”名单和主要事迹(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报院团委审定后,统一公布予以表彰。

(四)其他

在社团工作积极分子的评比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此类情况,即取消“社团工作积极分子”资格,所在组织要作出检查。

四、评选时间

所有参评单位的评选工作应于623日结束,并于622日前将报送材料送交到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逾期作放弃处理。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推荐表.doc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优秀社团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社团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doc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委员会

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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