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部门资产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来源:公共保障部 编辑:方平 时间:2014-09-19 浏览:】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衔接好岗位调整后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请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做好岗位调整后的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上报工作。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将所报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名单加盖公章后,于9月25日前报送至公共保障部(行政楼112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hemx@zafu.edu.cn。
附件1:附件暨阳学院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一栏表.doc
公共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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