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来源:院办  编辑:徐寒建  时间:2017-10-10  浏览: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测〔201762号)和《绍兴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相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请各单位切实做好“问题地图”专项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排查各单位内是否存在三大类“问题地图”。

1.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台湾省在地图上的表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绘国界线将我国领土表示到国外;南海断续线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错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注等。

2.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在地图上表示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内容;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3.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不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二、排查要求

各单位要“一室不漏,一网不落,一图不少”全覆盖排查教材内地图,各室墙上挂贴地图、系部网站登载的动态和静态地图;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的地图等,是否存在“三大类问题地图”。图书馆要重点就留存地图及地图类读本,相关涉及包括如地球仪、地图拼图、工艺性地图产品等地图类教具开展检查。若存在问题的,要立查立改,确保院内地图使用正确无问题,其中涉及教材内地图有“三大类问题地图”的要单列报告。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请于1013日之前书面反馈给院办,联系人:徐寒建,电子信箱:xuhanjian@zafu.edu.cn

   

   

   

                               院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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