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诸暨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职责告知书的通知

【来源:公共保障部  编辑:方平  时间:2017-09-26  浏览:

全体教职员工: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现转发诸暨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职责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消防安全提示

(一)外出前,请关闭家中电源总闸、煤气阀,及时清理暖气周边易燃可燃物和阳台楼道杂物,做好家庭防火安全工作。

(二)入住宾馆酒店或进入商市场、KTV等场所消费时,请先看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所在的位置,提前熟悉逃生疏散路线,确保发生火灾等突发情况时有路可逃。

(三)一旦发现火情,请拨打119报警,讲清具体位置、起火物质、火势大小和有无人员被困,留下自己的电话和姓名,记得到交叉路口接应消防车的到来。

(四)每个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商场、车站、学校、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防火巡查检查等火源管控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章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五)单位一旦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同时启动微型消防站应急反应机制,并尽最大限制疏散人员,确保安全。

(六)在本单位楼宇电视、客房电视、LED显示屏、广告牌明显位置向社会公众做好消防安全标语提示:

①多一点火源管控,少一点火灾伤痛。

②小火少烟快逃命,楼梯浓烟快关门。

③火场逃生身要低,逃生首选跑楼梯。

④灭火器具三步曲,一提二拔三压喷。

⑤火灾命为先,莫贪物和钱。

⑥用火用电要注意,防火安全常牢记。

⑦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请您先熟悉逃生通道。

⑧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

⑨防盗窗上开扇门,发生火灾好逃命。

⑩发现身边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举报。

二、对下列危害消防安全的违法情形,将依法从严处理                                

(一)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

(二)对存在生产、储存、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或“多合一”的,一律责令物理分隔到位;无法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

(四)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有防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

(五)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

(六)人员密集场所内部、外墙装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

(七)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予以拘留。

(八)对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擅自投入使用的汗蒸场所负责人,一律予以拘留。

(九)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予以拘留。

(十)对违规操作电割气焊、无证作业或指示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予以拘留。

                   公共保障部

                    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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