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三下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  时间:2011-10-19  浏览:
各系团总支:
2011年“三下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结束。根据《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浙农林大团〔2011〕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今年我院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1、院级组织工作奖
评选对象为各团总支,具体要求是: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细致深入;活动内容切合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注重社会实践活动的机制建设;活动成效显著,宣传报道深入。
2、校级、院级优秀团队
评选对象为今年立项的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团队,具体要求是: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重点突出,主题新颖,成效显著;队员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开展工作,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3、校级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和组织者,具体要求是:参与者须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踏实主动,态度积极端正,能对当地作出一定的实际贡献;若是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协调能力突出,活动组织周密,团队成效显著。
4、校级优秀调查报告
评选对象为全校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学生撰写的与社会实践活动主题相关的论文。具体要求是:内容必须与社会实践有关,可以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也可以是某课题的调研报告;主题明确,论据确凿,论证充分,分析深入,对实践地或实践单位具有参考或实际价值。
5、校级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对象为全体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评选标准如下:实践中确实带领团队、指导实践活动,与同学同甘共苦;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能够协调好与接待单位的关系;能都有效指导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并取得丰硕成果。
二、名额分配和申报要求
1、院级组织工作奖:全院评定1—2个。各系要在做好自评的基础上,自愿申报,提供工作总结(一份),以及有关领导对活动的重视情况、慰问师生的图文材料和媒体报道等相关材料。填写《2011年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奖”推荐表》(附件1)。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
2、院级优秀团队:各系团总支、院级团学组织择优推荐1—3支优秀团队,参加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评审会,将在评审出的院级优秀团队基础上择优推荐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2—3支。提供活动总结一份(包括工作总结、活动图片及媒体报道等相关材料),直接填写《2011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表》(附件2)。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
3、校级先进个人:学院立项的团队成员同等情况优先考虑,原则上每个团支部推荐1名学生(各系可在团支部总数限额内相互调剂),填写《2011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
4、校级优秀调查报告:优秀调查报道报告获得者优先考虑学院立项团队成员,原则上每个团支部推荐1篇(各系可在团支部总数限额内相互调剂)。为保证论文质量,各团总支要根据论文质量择优推荐,不能以团支部选举的方式产生,届时将优秀论文入编学院社会实践论文集。学院立项的团队可以以团队集体的名义推荐优秀调查报告,不占系部名额。在提交论文的同时,填写《2011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查报告”推荐表》(附件4)。论文格式应严格按照《实践导航》(附件5)要求进行撰写及排版。论文必须为自己撰写,如若发现有抄袭他人作品的现象,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参评资格。
5、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全校评定5—6个。填写《2011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6);由各系团总支及有关部门推荐,材料要求同上。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以上申报各类先进材料请于9月14日上午下班前上报西大楼305室。上报时应附《2011年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各类先进清单》(附件7)和参选院级组织工作奖、院级优秀团队汇报PPT,学院评审会初定于9月15日上午以3—5分钟PPT汇报形式评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校初定于9月20日召开专题评审会议,在校级先进评比的基础上确定推荐省级、先进的候选集体和个人。请各团总支根据本系团队实际提前做好PPT汇报准备。各系团总支及时收齐所在系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和调查报告,自行存档。(2009 级学生由各系团总支收齐后9月14日上午送到西大楼305室)。
天目学院团委
201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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