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院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禇凌俊  时间:2019-12-23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5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依据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现就做好我院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环节,深入排查隐患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水电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等各个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并加以解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1.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严格登记制度,加大对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乱拉电线的检查力度。

2.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和保管,防止泄露、失窃事件发生。

3.加强水、电、气、电梯等重要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全院供电、供水、供气和电梯的安全运行。

4.加强对食堂、营业房的食品安全监管,杜绝食品安全事故。

5.集中力量对学生公寓、食堂、会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高配房、校园施工现场、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保卫,确保校园安全

1.门卫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以及出入校园物资的查验工作。

2.加大巡逻力度,监控室、消控室24小时值班,校园110报警中心24小时接警,严防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校园巡逻队实行24小时网格化巡逻守护,加大巡逻密度和力度,确保校园安全。

3.学工部、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做好相关楼宇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公寓、教学楼、教师公寓),做好大功率电器的收缴,寒假期间做好电源、水源管理。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三、强化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要采取不同形式,对教职工、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除传统的安全教育内容外,要重点加强返乡返校旅途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骗、防盗、消防等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严格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1.严格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要加强对校园安全情况的巡查,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应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制度,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要随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2.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检查务必全面彻底不走过场,整改落实务必有效到位,请将自查结果、整改情况详细记录在《岁末年初及寒假安全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上,于12月27日17时前送至行政楼公共保障部101办公室赵研老师处。

学院将在寒假前对各单位进行统一检查。

校园110报警电话:0575-87760110(9200110)



                                                                                                学院综治委

                                                                                              2019年12月20日



上一条: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0年~2021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下一条: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第一届色彩艺术节闭幕式暨“守正创新,再出发”师生联欢会活动公告

关闭

Copyright @ 暨阳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15003512号-1

中国浙江诸暨市浦阳路77号 邮编:3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