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大学生社区自治委员会学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  编辑:禇凌俊  时间:2019-03-19  浏览:

为进一步深化“和谐、活力、奋进”暨阳红学生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作用。经社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大学生社区自治委员会(简称“学社委”)。现面向全院学生招聘学生干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社区自治委员会简介

“学社委”是在社区党工委领导下,在社区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的学生组织,设主席团,社区权益保障部、社区文化部、社区卫生部、社区组织工作部和楼宇分自治委员会,分治委由楼长、层长、网格长和寝室长组成。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1.主席团:主席1名,副主席2名,负责学社委各项工作,领导和协调社区学生自治相关工作。

2.社区组织工作部:部长1名,副部长4名,干事若干名,根据上级工作安排,联系、指导分治委,负责培训、监督、考核学社委干部干事及评奖评优,对在社区内的表现进行定期评比并汇报。

3.社区权益保障部、卫生部、文化部:职责、人员从原院学生会权益部、文化部、卫生部三个部门整体划入学社委。

4.分治委:设寝室长、网格长、层长、楼长若干名。

寝室长(每室1名),安排寝室内务,协调室友关系,营造寝室特色,掌握室友去向,并及时向辅导员和网格长报告自治情况;

网格长(每层2-4名),掌握各寝室情况并上报层长,与层长建设楼层文化,及时向生活指导员和层长报告自治情况;

层长(每层1名):掌握所在楼层的情况,建设和谐文明楼层,及时向生活指导员和楼长报告自治情况;

楼长(每幢楼1名),掌握各层情况,协调开展所在楼的文化及文明寝室建设,营造特色楼宇,及时向生活指导员汇报自治情况。

三、选拔程序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社区成员(在籍全日制住校本科生)中选拔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热爱管理工作、品学兼优的学生进入学生自治委员会,采取推荐和竞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分自治委员会选拔

寝室长、网格长、层长、楼长由社员推选产生。寝室长由全寝同学民主推选,每个寝室不以一号床为自然寝室长,需推选适合同学担任,寝室有党员的原则上要先推选党员。请各学院及时指导学生选举寝室长,各寝室长产生后到各楼值班室登记,请各楼生活指导员于3月21日前将寝室长名单(附件1)报送至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31449530@qq.com。

网格长、层长从寝室长中推选产生,楼长从网格长中推选产生(网格长、层长、楼长选举另行通知)。

(二)主席团、部门干部选拔

1.报名基本条件: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使命感,上学期无不良记录;有强烈的组织纪律观念、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锐意进取,敢于创新;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注重个人修养,群众基础较好,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2.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自荐同学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社区自治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自荐表》(附件2);符合部门干部报名条件的同学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社区自治委员会部门干部候选人自荐表》(附件3)。自荐表请于3月21日晚17:00前交至学生社区3120办公室(学生公寓3号楼120室)。

3.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87760035。

                                                学生工作部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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