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公共保障部  编辑:方平  时间:2018-03-16  浏览: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

为规范和加强学院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年一度的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及学院代管资产的清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目的

按照“谁保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掌握新购资产使用管理现状,完善资产管理体系,明确资产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职责,防止资产损失和浪费,确保资产信息完整与安全。

二、清查范围

凡登记在学院资产管理系统、代管资产管理系统的仪器设备、家具、低值耐用品或登记在浙江农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资产管理系统由学校经费购置的资产,均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开展清查工作。

清查基准日为:201711-20171231

三、清查要求

1.全面盘点,做到账物相符信息完整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须指定专人负责,按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依据《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附件1),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核实资产各项信息(名称、型号规格、出厂号、存放地点、领用人),对需要调整的账务信息由各单位资产秘书统一汇总上报。对有账无物(盘亏)或有物无账(盘盈)的情况,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盈()汇总表》(附件2)。对盘盈(亏)的应查明原因,分别做出说明,上报学院资产管理部门。

2.全面落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资产保管和使用责任制。资产领用人在资产清查明细表上亲笔签名是学院资产清查盘点的具体体现,资产清查明细表中的新领用人、工号栏内须由资产领用人亲笔签名认可(不得打印),以备留存查证。

资产条形码(标签)是资产信息管理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条形码粘贴要求》(附件3)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查漏补缺,确保条形码粘贴到位。

3.全面总结,做到件件有落实

各单位在清查工作中要如实反映资产状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漏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清查盘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清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资产秘书对各项表格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完成《固定资产清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对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撰写清查工作总结。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连同《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固定资产清查盘盈()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于520日前报送。纸质文档报送至:行政楼107室,联系人:周老师;电子文档发送至:597359822@qq.com。(清查附件1-4可到学院资产管理群或学院资产管理系统平台<资源链接处>下载)。

4.清查盘点结束后,学院组织抽查

抽查责任落实、账物相符、标签粘贴及资产安全性等情况。具体抽查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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