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园废弃自行车、电瓶车的通知

【来源:公共保障部  编辑:方平  时间:2017-04-10  浏览:

全院师生:

为加强校园管理,创建优美、整洁、畅通的校园环境,学院将对校园内停放在公共场所的废弃自行车、电瓶车进行统一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废弃自行车、电瓶车的认定:对于长期无人使用、车身残破、车体生锈的,视为废弃车辆。

2.清理时间:2017417-18日。

3.存放地点:清理后的废弃车辆,集中停放在图书馆地下车库。

4.废弃车辆认领:请于419-26日期间,凭有效证件、车辆钥匙等到现场认领。

5.关于废弃车辆款项的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废弃车辆视为无主车辆,将由公共保障部、组织人事部、计划财务部向社会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公开竞标出售,所收款额全部上交学院账务。

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

           公共保障部

            2017410

上一条:【“暨阳红论坛”第十三讲】认识自己、点燃人生、服务社会
下一条:关于开展学院第五届创业文化节之“职”等你来校园挑战赛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暨阳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15003512号-1

中国浙江诸暨市浦阳路77号 邮编:3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