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级新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各系:
意外伤害保险是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为切实做好2016年大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什么是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学校注册学生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商业保险产品。
二、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员及参保原则
1.参保人员:学院2016级新生、成教新生。
2.参保原则:自愿原则。
三、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费用
每生每年40元,四年共计160年(已预缴学院财务)。
四、意外伤害保险赔偿项目、赔偿金额详见附件1。
五、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及咨询电话
公司名称: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丁经理 13989516776;0575-89700983;0575-89700990
六、相关要求
1.请各系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做好动员工作,让每位同学认识到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性,按班级做好投保手续。
2.请各系将2016级新生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意愿确认表名单汇总后,于9月23日前交至行政楼101办公室。同时将各系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名单、放弃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名单纸质稿加盖公章后送行政楼101办公室,电子稿发至邮箱:394008711@qq.com,相关表格见附件2。
公共保障部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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