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中央空调维保清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诸暨市宏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中央空调维保清洗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内容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中央空调维保清洗服务,最高限价为32万元(其中2016年为12.5万元,2017年为19.5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投标人具有空调设备维修服务能力,具备空调维修安装A类资质;
3.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16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在2016年7月16日前到诸暨市宏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金鸡山路12号蓝铂公寓六楼。领取采购文件时缴纳工本费每本300元,未领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资质证书原件。
3.自2016年5月27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预中标公示期间提供)。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3万元。(现场以现金形式密封递交,预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且合同签订后退回,未中标单位当场退回)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6年7月27日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宏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7日10:00
开标地点:诸暨市宏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金鸡山路12号蓝铂公寓六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老师;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857517097
传真: 0575-87760790
采购单位地址:诸暨市浦阳路77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758578610
传真: 0575-87228055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金鸡山路12号蓝铂公寓六楼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诸暨市宏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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