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系: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决定开展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已备案的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评选过程
1.各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并以此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典型事迹,将宣传工作贯彻评选活动始终。
2.各系按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全院评选。各系推荐1名。被推荐学生填写《浙江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附件2)。
3.各系上报的推荐人选经学工部审核,学院审定后,推荐1名学生参加全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
请各系于6月3日前将推荐学生相关纸质材料上交至学工部(学生社区3号楼105),电子稿发至2732994758@qq.com。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760079。
学工部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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