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院办 编辑:方平 时间:2015-03-31 浏览:】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6日,共3天。其中,
二、相关要求
1.清明节期间,各部门要对师生进行假前安全教育,外出考察活动,要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
2.公共保障部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园巡查,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3.后勤保障部要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生活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三、值班安排
值班安排按照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值班安排执行。
办公室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浙江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年秋季学生赴台湾两所高校交流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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