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院办  编辑:方平  时间:2015-03-31  浏览: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46日,共3天。其中,45(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46(星期一)补休。

二、相关要求

1.清明节期间,各部门要对师生进行假前安全教育,外出考察活动,要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

2.公共保障部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园巡查,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3.后勤保障部要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生活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三、值班安排

值班安排按照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值班安排执行。

办公室

2015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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