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在职攻读博士、博士后研究、出国进修和英语培训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为鼓励教职工在职学习,增强学术和科研能力,提升专业化水平,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暂行规定》(浙农林大〔2012〕56号)和《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2〕55号)精神,现将推荐申报2014-2015学年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出国进修和第六批外语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流程
1.在职攻读博士和博士后研究。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的,专任教师(含科研人员)由学院审批,报校人事处审核后备案。非专任教师由学院推荐(辅导员须由学工部签署意见,实验人员须由设备处签署意见,中层领导须由组织部签署意见),人事处审核,学校讨论决定。
2.出国进修。一般为本年度申报过国家公派或地方合作项目人员,外语合格或正在培训者优先推荐。151三层次及以上人才申报出国,须先申报省里专项计划。个人申请,学科学院审批(中层领导须由组织部签署意见),校人事处审核,学校讨论决定。
3.外语培训。近两年需要派出国访学进修人员(因外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有一定外语基础,具备较高的阅读和写作水平。学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或优秀青年教师优先推荐。从事国家和省公派留学重点资助领域或学科专业者优先推荐。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2人(超过人员培养经费由学科支付或自理)。个人申请或学院推荐,校人事处审核,学校讨论决定。
二、相关说明
学院根据人才队伍建设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没有列入本次申报计划的,不再补报。
1.学校资助对象仅限于事业编制人员。重中之重或省重点学科人员,由学科经费资助。
2.对申请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含专业硕士)的从2013年起学校不再予以资助。
3.对参加外语培训的从今年起相关培养费用在成功派出后予以报销。
4.出国进修原则上由省级以上各类平台经费或学院经费资助。
5.在职学习人员采取合同管理的办法,开始学习前须与学校签订进修协议。按协议约定的时间,逾期未回校工作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6.在职学习期间的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计划实施的有效期为:
(1)报考在职博士和博士后:2014年7月—2015年6月;
(2)出国访学:截止2015年12月;
(3)外语培训分为全日制和业余班,有3种可选:
上外全日制班:2014年9月—12月的周一至周五(须全脱产);
上外业余班:2014年9月—12月的周一、三14:00--19:30和周六8:30-16:15;
上外-浙师大业余班:2014暑假一个月在上外并且下学期每周末在杭州(此班名额极少,须参加选拔考试后择优录取)。
8.相关文件可登陆人事处网站“政策法规”栏或学校网站“学校发文”栏查询。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登录“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创建攻读硕博申请或创建进修培训申请并提交,打印后交学科学院签署意见。
2.学院(部门)管理员登录“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学科学院意见审核申请记录,填写《汇总表》(见附件)。
校人事处汇总各学院(部门)审批通过的申请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之后,将学校意见通知学院,并通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反馈申请人。
天目学院教职工请于5月19日前将《汇总表》及个人申请表各一份交组织人事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xju@zafu.edu.cn。
联系人:姚老师 87760022(9200022)
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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