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14届毕业生学费清算的通知
【来源:计划财务部 编辑:徐寒建 时间:2014-05-20 浏览:】
各系,各相关同学: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农林大天目院〔2012〕97号)规定,学院已完成2014届毕业生的学费清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涉及到退费的同学,学院将于
2.部分学生需补交学费,请务必在
3.相关结算清单将发送至各系学生办主任处,请各系及时做好通知工作。
计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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