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寒假学生勤工助学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部  编辑:方平  时间:2014-12-30  浏览:

各系,各有关部门:

寒假将至,经研究,决定寒假期间勤工助学岗位由各用工单位自行组织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申请

请各用工单位按每生不超过120小时的工作量核算出本单位需要的勤工助学学生数(含留用人员在内),详细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并于 201514日前 将纸质材料交到学工部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tmzzb@zafu.edu.cn

二、岗位审批与公布

学工部会同组织人事部对各用工单位申报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审议,并上报学院审核。各用工单位再根据学院有关岗位及招聘信息公告适时自行组织招聘录用

三、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办法

1.如实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留用人员不需重新填写;

2.申请表填好后,由各系负责助困工作的辅导员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学生办印章;

3.根据岗位信息将申请表一份(复印件无效)于指定时间直接递交到用工单位指定的地点,等候录用结果。

四、录用规则

1.用工单位按照“一人一岗”的原则优先录用经济困难生;

2.留用人员必须为表现优秀的经济困难生;

3.用工单位要对新录用的学生进行上岗前的指导或培训。

五、录用结果上报与公布

请各用工单位于 201516日前 将《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录用表》(附件3)(含留用人员)纸质表、新录用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未录用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交到学工部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tmzzb@zafu.edu.cn。学工部对各用工单位的录用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后,于 201518日前 将录用结果公布于学工部网站。

六、勤工助学报酬标准

寒假勤工助学报酬标准为:工作时数在120小时()以上且考核结果优秀者为600元,合格者为500元;工作时数不足120小时者按实际工作时数发放报酬。

请各用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次勤工助学招聘的组织、宣传工作。如有疑义,请及时与学工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7600799200079)。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xls

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doc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录用表.xls

             学工部

               201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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