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进一步推动学院国际化进程,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暨阳学院﹝2023﹞99号),决定开展2026年秋季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6年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四类国(境)外学习交流经历的学生:
A类:
1.学分互认项目(“2+2”、“3+1”等形式);
2.交流生(访问生、交换生)项目;
3.短期研学项目。
B类:
在国(境)外院校和机构成功注册入学的2026届毕业生。
注:不含已资助项目费的项目,如国家公派、交换生等。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综合素质良好,平均学分绩点2.2(含)以上。
三、资助范围及标准
| 项目类别 | 项目类型 | 一般资助额度 | 表现优秀者 | ||
| A类 | 学分互认(“2+2”、“3+1”等形式) | 8000元/人 | 16000元/人 | 在交流期间学分绩点达3.5及以上(经学院认定并转换后),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外主流期刊(SCI、SSCI、EI等)发表论文、取得科研成果、获奖等(单位署名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 |
| 交流生(访问生、交换生) | 6000元/人 | 12000元/人 | 在交流期间学分绩点达3.5及以上(经学院认定并转换后),或作为第一/通讯作者在国外主流期刊(SCI、SSCI、EI等)发表论文、取得科研成果、获奖等(单位署名为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 ||
| 短期研学 | 4000元/人 | 8000元/人 | 在交流期间受到合作院校书面表扬或获奖等。 | ||
| B类 | 硕士研究生 | 在国(境)外院校和机构成功注册入学 | 2000元/人 | 5000元/人或10000元/人 | 所在院校位于QS世界大学排名201-1000名(含)或所在院校位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含) |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属于A类申请对象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A类)》(附件1),并提交在校期间中文成绩单、结业证书、项目总结报告(附件2)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以“2026年秋季资助(A类)-班级-姓名”命名并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送至所在学院;
属于B类申请对象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B类)》(附件3),并提交在校期间中文成绩单、国(境)外院校和机构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026年QS世界大学排名(如有)、护照个人信息页、签证页、出境盖章信息页及学费缴纳等相关证明或票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电子版以“2026年秋季资助(B类)-班级-姓名”命名并压缩发送至所在学院联络人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初审
各学院对照申请类别和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初审工作。根据学生递交的纸质材料进行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将学生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310,电子版以“2026年秋季资助(A类或B类)-学院”命名并压缩发送至zjycinternational@zjyc.edu.cn。
3.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办公室)复审、汇总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汇总名单。
4.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终审
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终审,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公示。
五、其他说明
1.一个学历阶段内申请资助不超过两次。同类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同渠道资助。
2.学生申请截止时间:11月20日
3.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11月25日
4.各学院联络人联系方式:
| 学院 | 联络人 | 电话 | 邮箱 |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产业学院) | 陈老师 | 0575-87760065 | chenqi@zjyc.edu.cn |
| 园林学院 | 俞老师 | 0575-87760085 | 1016875267@qq.com |
|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中国珍珠学院) | 蒋老师 | 0575-87766905 | 742652674@qq.com |
| 商学院(中国大唐袜艺学院) | 应老师 | 0575-87760125 | 474776995@qq.com |
|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叶老师 | 0575-87760231 | 814277298@qq.com |
| 环境与健康学院 | 张老师 | 0575-87760146 | 2676285496@qq.com |
5.关于资助相关事宜,可咨询:
电话:0575-87760099(黄老师)
地址:行政楼310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A类)》
2.《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总结报告格式文本》
3.《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B类)》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港澳台办公室)
2026年10月10日
- 附件【附件1.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A类) .docx】
- 附件【附件3.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B类) .docx】
- 附件【附件2.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总结报告格式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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