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来源:  编辑:沈钰婷  时间:2023-09-06  浏览:

各分团委,院级团学组织:

为加强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逐步推进管理的规范化,为各类评优提供依据,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学年先进评比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团学干部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是在2022-2023学年任职满一学期及以上的全院各级学生干部,包括班委会、团支委会成员,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院级团学组织干部。学生党支部学生委员由二级学院党组织考核。

二、考核依据和等级

考核依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学年先进评比办法》、《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团学干部管理规定》、学生干部的岗位职责以及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考核程序

1.本人述职。各类学生干部根据本人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由各自所在的党、团、学、班负责老师组织公开述职。

2.组织评审。各组织对本单位学生干部工作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评审,负责人签署评价意见,提出考评等级建议,负责老师审核推荐考核等级,其中班干部优秀比例不超过40%,团学组织干部优秀比例不超过40%。

3.考核等级确定。班干部考核等级由班级负责人推荐、班主任审核,各学院团学干部由团学负责人推荐、分团委书记审核,院团学干部由院团学组织指导老师审核,各单位考核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团委备案。全院学生干部最终考核结果由团委统一公布,作为各类先进评比依据。各单位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正反面打印,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于9月13日前交院团委21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zjnldxjyxytw@163.com。

四、考核要求

1.要求全体学生干部都要充分认识考核的重要意义,以积极、认真、严肃的态度参加考核,总结一学年来的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在考核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请各学院、各组织,各学生干部严格按照考核时间和权限,按时递交学生干部的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汇总,逾期不递交材料如无正当理由作不称职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办公室,电话:0575-87760054(翁老师)。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上一条: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专任教师岗人员递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公...
下一条: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专任教师岗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关闭

Copyright @ 暨阳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15003512号-1

中国浙江诸暨市浦阳路77号 邮编:3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