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函〔2018〕98 号文件精神及确保“五一”假期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假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五一”假期前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检查方式:各系(部、中心),各部门、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组织自检自查,学院组织职能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2.自查时间:2018年4月20日至26日
3.检查时间:2018年4月27日
(二)检查重点部位及内容
1.重点部位:教学楼、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高配房、体育场馆、营业房、电梯等。
2.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接乱拉及超负荷运行等情况。
(2)治安、交通检查。安全防范制度、措施(重点部位物防、人防、技防)落实情况;研究、部署、检查防范工作及记录情况;假期人员值班情况。
(3)技术安全检查。特种仪器、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易制毒危化品的管理、使用、记录等情况。
二、开展放假前安全教育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要落实放假前安全教育工作,在放假前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分别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一)留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各系(部、中心)及相关部门要全面掌握留校师生的基本情况,加强安全教育,切实加强对学生公寓、实验室的管理,注意用水、用电、实验材料的安全,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后勤保障部门要为留校师生提供各种便利,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二)师生外出安全防范教育
师生要遵纪守法,不参与各类违规、违法活动;要提高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诈骗,警惕传销等;在组织开展专业实习、学习考察等校外师生集体活动中,务必将师生安全放在首位。要求师生乘坐具有营运证、性能良好的车辆。要提前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严防踩踏、溺水、交通、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具体要求
(一)各系(部、中心),各部门、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要从安全稳定的高度认识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假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保证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三)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及时书面报告,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协调解决,确保安全。
(四)请各系(部、中心),各部门、诸暨校区后勤保障部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自查结果、整改情况详细记录在《假期安全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上,于4月26日前送至公共保障部(103办公室)。
联系人:金钱江,联系电话:87760039(9200039)
公共保障部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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