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3期分党校培训初级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部  编辑:方平  时间:2017-06-14  浏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员:

根据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党校第55期党校培训班教学计划的总体安排,学院分党校决定于2017615日(周四)举行学院第2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615日(周四)下午16:0017:30(全校统一时间)。

二、考试地点

由学院分党校统一安排(见附件),学员按学员证编号到相应教室参加考试。

三、考试要求

1.考试严格执行闭卷笔试。

2.请学员结合党章及授课内容认真复习,准时参加考试。

3.学员必须携带学员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指定考场。考试时要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并按监考老师的要求有序就座。考试开始15分钟后,学员不得入场。

4.考试时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及考试有关资料进入考场。考试作弊者,取消学员资格,两年内不准再参加党校培训学习,监考老师须当场填写《暨阳学院第23期党校考试考场纪录》。

5.615日前各党总支将初级和中级班学员理论学习与实践教学汇总表交分党校办公室行政楼406.

6.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员不予补考。如确有特殊原因需个人申请缓考,并由党总支(学生办)出具书面说明,于61411时前上报学院组织人事部。

四、试卷领取

监考教师于615日下午15:30到人文2105领取试卷和监考记录。

五、试卷送交

考试结束后,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清点、登记,连同《暨阳学院第23期党校考试考场纪录》3个工作日内一起交至组织人事部(行政楼406室)。

六、其他工作

1.学院组织人事部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结果。

2.各党总支、学生办要高度重视党校结业考试工作,认真组织,届时校党委组织部和学院组织人事部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和作弊行为将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877600229200022

               组织人事部、分党校办公室

                                                             201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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