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来源:  编辑:李晓琳  时间:2023-05-30  浏览: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会委员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决定于2023年6月18日召开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青年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德才兼备、情理兼修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总结回顾近一年来我院学生会工作;讨论并确定下一学年我院学生会的工作思路;讨论提案工作的开展;选举产生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产生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3.讨论提案工作的开展。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5.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会议开幕式时间、地点

2023年6月18日,在人文5111举行。

五、代表的条件、名额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的暨阳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有较强的学习、工作能力,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在同学当中有一定的威信;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代表名额及推选办法

我院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9629名,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人数的1.5%推荐,拟定为145名。代表兼顾性别、民族、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比例,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要有一定数量少数民族代表。

学代会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酝酿并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选出代表团团长,代表及代表团团长人选最终由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

六、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组成人数和产生办法

我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名额为13人,候选人按不少于20%的差额拟定为16人。委员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团组织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经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工部·团委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

七、主席团候选人的要求、产生办法

我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拟定为5人,经民主推荐,代表大会按不少于20%的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拟定为6人。由各二级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学工部·团委审查、选拔和考察后,报学院党委审批同意。

八、提案工作开展要求

1.提案由正式代表提出,代表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2.提案须经代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充分调研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重点围绕教育教学、成才成长、生活服务、权益维护等提出。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不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不予立案。

3.提案经立案、整理后,由学生会组织权益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以工作建议或意见的形式递交学院相关部门,跟进办复进度,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并向下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报告。

九、组织领导

为把本次学代会筹备好,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决定成立筹备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具体负责大会的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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